美容会

卫生部召回部分胶囊药品

时间: 2013-03-17 15:45 来源: 中国美容学会 作者: admin

关于配合召回和暂停使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的通知

卫发明电〔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查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6号)。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患者权益,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本通知附件所列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本通知附件所列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6号)有关要求。



(责任编辑: 小美)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证书查询联系我们
    美容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任何图文或建立镜像
    客服邮箱:xy315@21cn.com Copyright © 2000-2020 版权所有:美容会
    皖ICP备16014259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