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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需求大 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指南加强指

时间: 2016-05-17 15:57 来源: 中国美容学会 作者: admin

 

与会专家与媒体交流互动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健康科普信息生成与传播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对各级卫生计生机构开展健康科普信息生成与传播工作提供指导。2015年9月16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指导下,负责《指南》编写的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举办了《指南》媒体沟通会,对该《指南》进行技术解读和宣传推广。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毛群安司长、中国健康教育中心陶茂萱教授、北京大学医学部健康教育专家钮文异教授、上海市健康教育所顾沈兵所长、健康报科技编辑中心林洵副主任及20余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沟通会,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纪委书记胡洪波主持会议。

  毛群安司长指出,《指南》的出台对于健康科普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人民群众对健康科普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无科学实证依据的“伪健康科普信息”会误导公众,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健康科普工作需要出台相关的指南、规范,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健康教育、医学、传播、科普等领域专家多次研讨论证,编写完成了《指南》。希望《指南》为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开展健康科普信息生成与传播工作提供指导,同时《指南》也有助于媒体、公众判断健康科普信息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推动《指南》落实逐步引导全国健康科普工作广泛、深入、可持续开展。《指南》现在是试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欢迎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

  陶茂萱教授在会上介绍了《指南》的具体内容,从健康科普信息的生成、传播及效果评价三个方面阐述了健康科普信息生成与传播的原则、要求、流程、注意事项。健康科普信息生成要遵循科学性和适用性原则,要有可靠的科学证据,符合现代医学进展与共识,应尽量引用政府、权威的卫生机构或专业机构发布的行业标准和报告,有确切研究方法且有证据支持的文献等;属于个人或新颖的观点应有同行专家或机构评议意见,或向公众说明是专家个人观点或新发现。在健康科普信息传播过程中,要注明信息来源、出处,注明作者或审核者的身份,注明信息发布、修订的日期以及科学依据等。《指南》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机构,同时也可以为其他社会相关机构提供参考。

  北京大学钮文异教授、上海市健康教育所顾沈兵所长和健康报科技编辑中心林洵副主任分别结合自己工作实践,介绍了指南对实际工作的影响和意义,并对《指南》做更具体解读。

  胡洪波书记介绍了中心下一阶段健康科普工作,将在宣传司指导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指南》,开发针对不同内容、不同传播渠道和不同传播形式的健康科普技术指南;并着手建设健康科普专家库和健康科普资源库,为全国健康科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毛群安司长介绍指南的背景和意义

责任编辑:罗健

(责任编辑: 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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