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决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 小美)